水泥、电解铝、钢铁行业有望在2024年纳入全国碳市场

发布日期: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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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10月份公布的《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里面有重要信息需要深入理解。


(一)确定报告与核查工作范围

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等重点行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企业(具体行业子类见附件1)纳入本通知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范围。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将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录入至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s://www.cets.org.cn/),并为重点行业企业开立账户。已获得管理平台账户的自备电厂企业,无需开立新的账户。


解读:重点行业肯定要扩容了,为重点行业企业开立账户的规则已经制定。


(二)组织报送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每年3月31日前,组织重点行业企业编制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分别核算报告企业层级排放总量和设施层级排放量),并通过管理平台报送排放报告和支撑材料(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应于2023年11月17日前完成)。

各重点行业企业应按照我部公布的最新版技术文件要求进行核算与报告。其中,2023年版水泥、电解铝和钢铁行业核算与报告要求见附件2—4;其他重点行业补充数据表见附件5。在核算企业层级净购入电量或设施层级消耗电量对应的排放量时,直供重点行业企业使用且未并入市政电网、企业自发自用(包括并网不上网和余电上网的情况)的非化石能源电量对应的排放量按0计算,重点行业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市场化交易购入使用非化石能源电力的企业,需单独报告该部分电力消费量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绿色电力消费凭证》或直供电力的交易、结算证明,不包括绿色电力证书),对应的排放量暂按全国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进行计算。2022年度全国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为0.5703t CO2/MWh,后续年度因子通过管理平台发布。


解读:水泥、电解铝、钢铁行业已经需要做独立的核算和报告了,至少目前是报告单位了,其他重点行业(比如化工、造纸等需要补充数据)。为什么会把电解铝和钢铁行业纳入进来,估计和欧盟CBAM开始过渡期考核有关。


(三)组织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

参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要求,组织开展年度排放报告的核查工作,通过管理平台填写核查报告(分行业的核查报告模板在管理平台下载),并将管理平台生成的核查数据汇总表确认盖章后报送我部。水泥、电解铝和钢铁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每年930日前完成,其他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每年1231日前完成(2022年度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的核查工作应于20231231日前完成)。


解读:水泥、电解铝和钢铁行业纳入核查了,其他重点行业补充数据也规定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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