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关税系列02】CBAM行业要求与碳排放量化范围

发布日期:2023-11-08

目前CBAM覆盖产品范围:水泥、电力、化肥、钢铁、铝、氢。(其中电力纳入直接排放,这与国内的碳核算标准以及国际上通用的范围一、范围二、范围三标准不同,需要特别注意)


产品覆盖范围和排放类别的扩大体现了欧盟碳减排雄心。欧委会草案最初覆盖的进口产品包括水泥、铝、化肥、电力和钢铁五大领域,排放类别仅限于直接排放(产品生产过程中释放的温室气体)。2022年6月,欧洲议会通过的修订案要求增加碳关税覆盖的进口产品范畴,从5大领域增加至9大领域,新增有机化工、塑料、氢和氨四大领域;将间接排放(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电力消耗产生的碳排放)连同直接排放共同纳入碳成本计算。而各方达成一致的CBAM最终方案覆盖的产品范围则确定为六大领域,包括钢铁、铝、氢气、化肥、水泥和电力;各方也同意,过渡期结束前进一步评估是否纳入有机化工和塑料,以便2030年前CBAM涵盖产品的范畴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涵盖的领域相一致;排放类别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尽管间接排放适用的产品范畴仅有水泥和化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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