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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高新区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意见:鼓励园区及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等市场化节能模式

发布日期: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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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0日,吉林省辽源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辽源高新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28年底,园区绿色能源结构全面建成,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以绿制绿”发展模式有效运行,单位能耗碳排放、清洁能源消费占比等指标全面达到国家标准,成功通过国家级零碳园区验收。将辽源高新区打造成为符合国家标准、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零碳发展高地和产业低碳转型标杆,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能源转型、产业升级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辽源方案”。

    文件关键量化目标如下:


    ▎2028年

    园区清洁能源消费占比≥90%

    规上企业产品单位能耗达标率100%(优于二级能耗限额)

    单位能耗碳排放≤0.29吨CO₂/吨标煤

    工业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50%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0%

    三年内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家

    三年内培育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3家

    三年内培育省级绿色工厂、零碳工厂≥6家

    文件围绕能源清洁化、产业低碳化、资源循环化、设施绿色化、管理智慧化五个方向,部署了八项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

    能源结构清洁化:推进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增量配电网风电、分布式光伏等项目,探索"绿电直供",构建电热冷气氢多能互补系统,布局电化学/重力/氢能储能

    产业体系低碳化:构建"风光发电—绿电制氢—绿色化工"全产业链,对现有主导产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引进绿色低碳配套项目,培育智能工厂和绿色工厂


    资源利用循环化:推进工业余热回收利用、固废资源化(废旧纺织、塑料、动力电池等)、水资源循环利用,建设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
    基础设施绿色化:供电供热供水及污水处理绿色化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完善充电网络和加氢站,推广电动氢能车辆
    运行管理智慧化:建设智慧能碳一体化管理平台,实现能耗与碳排放实时监测、精准核算,集成能源调度、碳资产管理、虚拟电厂运营、碳足迹溯源等功能

    技术创新协同化:深化校地合作共建研发平台,聚焦新能源利用、碳捕集、氢能储运、固废资源化等关键技术攻关,组建辽源市氢能产业综合研究院


    要素保障市场化: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绿证绿电交易,探索碳资产开发运营,发展绿色金融,落实绿色低碳税收政策


    管理服务标准化:项目碳减排效果纳入节能审查,探索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土地供应,对标长春都市圈营商环境,实施人才招引政策

    该政策具备以下特点:


    “以绿制绿”模式贯穿始终。用风光绿电制氢,再以绿氢驱动绿色化工,形成"风光发电—绿电制氢—绿色化工"全产业链闭环,是这份文件最核心的发展逻辑。

    紧贴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辽源是资源枯竭型城市,文件明确将零碳园区建设作为绿色转型路径,强调为同类城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辽源方案",转型导向鲜明。

    深度融入长春都市圈协同。反复强调对接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服务一汽的低碳配套基地、绿色能源支撑点、资源循环利用节点,区域协同定位清晰。

    量化目标明确可考核。2028年底前清洁能源消费占比90%、单位能耗碳排放降至0.29吨CO₂/吨标煤等硬指标,配合按月可追踪的智慧能碳平台,目标可量化、可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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