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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2030年建成2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
发布日期:2026-06-09
关键字:
日前,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浙发改环资〔2026〕113号),目标提出,低碳园区建设按照全域覆盖、“一园一策”原则推进。
零碳园区在低碳园区基础上“好中选优”,范围可以是园区全域,也可以是有明确四至范围的“园中园”。到2030年,全省建成2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
。
通知明确,低碳园区建设方案,请各设区市指导园区编制,于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审核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其中碳排放量在100万吨以上的园区建设方案,省级将作进一步审核把关。
零碳园区建设,请各设区市统筹指导,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有意愿、有条件的园区向省发展改革委推荐,省级于7月15日前确定培育名单
。
主要指标如下:
低(零)碳园区建设方面,通知提出10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8+4高耗能行业项目管理
,
严控新上“两高”项目,严格落实联合评估论证和碳排放等量减量置换、能耗平衡等措施。对纳入8+4高耗能行业能耗平衡范围内的项目,须达到一级能效标准,并按照“以减定增”原则落实能耗平衡。
企业能效介于二级和三级之间的,开展节能降碳改造;低于三级的,限期整改
,逾期不整改或者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由节能工作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严格执行水泥熟料产能置换政策。加强化石能源用能预算管理。
二是专注培育新兴产业增量
,
围绕主导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引,重点引进具备核心技术、带动能力强的链主企业和高成长性配套项目,快速形成新兴产业规模优势和集群生态。到203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提升至38%。实施未来产业先导区财政专项激励,通过“揭榜挂帅”培育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
三是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
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构建精细化的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体系,加强工业余压余热和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统筹建设供水、排水、废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推动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实现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
推动碳资源循环化利用,引导工业生产企业提高再生钢、再生铝等再生材料应用比例
。对造纸、化工、钢铁、电力、石化、纺织等高耗水行业,开展年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用水定额贯标行动。
四是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
,
推进园区在规划阶段将新建标准厂房纳入光伏设计,推广应用建筑光伏一体化
、光伏声屏障等技术。加大园区用能与周边新能源耦合力度,
探索建设园区独立配电网,支持绿电直连、直供
,保障新兴产业项目绿电稳定供应。
高标准建设一批园区智能微电网
,推动新能源、可调工业负荷、储能、充(换)电负荷等与电网融合互动。到2030年,园区电力需求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5%以上。
五是加强煤炭消费管理
,
推动现有“次高温次高压”及以下参数机组等容量提质升级,
对提前淘汰的“上大压小”煤电机组和热电机组更新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大力推动服役超过20年或综合管损大于5%的老旧、低效热网升级改造。
稳妥有序推进天然气供热、生物质供热及核能供热
。严格实施涉煤企业用煤预算管理,坚决查处超批复用煤。
六是推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
深入实施“千亿技改”工程,每年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5000项左右。新增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水平,加快淘汰三级能效及以下用能设备,
对重点行业企业淘汰三级及以下能效电机并更新为二级及以上的,省市县联动给予适当资金补助支持
。
七是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
推动具备条件的园区优先接入铁路专用线、短支航道,引导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园区内部新增或更新的作业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优先采用新能源。推动园区或园区内重点企业逐步安装运输车辆门禁监管系统,提升进出企业的货物清洁运输比例。基本淘汰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和国二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大纯电、氢能、甲醇等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超前布局园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醇)站等新能源补能点。
八是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
巩固提升化工、电镀等重污染企业污水输送明管化改造成效,深化雨水管网明渠化改造和雨污管网可视化管理系统建设,提质扩面星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积极推进园区配套建设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推进园区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建设。
九是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工业固体废物治理
,
“两高”、石化等领域新上项目应达到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水平。强化工业园区VOCs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喷涂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绿岛”共享设施。持续完善区域中小微企业活性炭集中再生废气治理服务体系,及时更换使用超过500小时或3个月的活性炭。强化工业园区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对新上项目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评估。
十是强化数智赋能园区能碳管理
,
打造“源+网+荷+储+能+碳”协同的能碳管理体系和服务平台
,并与省碳账户管理平台实现贯通,提升能耗和碳排放的精细化管控能力,实现能源综合平衡与优化调度。鼓励企业依托省碳账户管理平台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建设绿色低碳供应链。支持探索园区碳排放预算管理,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设备等的碳排放管理。
通知强调,
统筹省级技改专项资金,聚焦高耗能行业企业节能降碳改造、电机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以及综合供能、能源梯次利用、供热管网升级改造、多能互补、绿电直接供应等设施低碳改造提升
,加大对园区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低(零)碳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为零碳园区供能的风电、光伏和新型储能项目,视同纳入相关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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