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积极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与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发布日期: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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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绍兴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行动方案》的通知,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降耗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方案明确,“十五五”时期实现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累计下降5%,公共机构碳排放强度降低9%,公共机构领域节能量达到4万吨标准煤的目标。探索建立公共机构碳账户,推动碳排放数据“月清月洁”,为精准管控提供支撑。


方案提出,要节约能源专项行动。压实工作职责,落实各部门内部领导和工作责任,聚焦降能耗提能效,建立健全公共机构内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健全工作体系,推动形成用能单位主导、部门协同、物业单位配合、机关干部广泛参与的节能工作体系。推进节能改造,积极推进能耗高、设施设备陈旧的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与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倡导公共机构结合实际开展节能“微改造”


方案提出,试点办公区打包托管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打造集绿色能源、智慧管理、低碳运行、行为自觉于一体的“近零碳示范单元”,凝练一套标准化建设、管理和评价体系。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立面、车棚等推动太阳能光伏光热利用。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推动数据中心节能改造,推进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扩面和培育


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效益分享等市场化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支持公共机构创新利用市场化举措引入先进管理模式和技术试点。探索推进干部职工反食品浪费、垃圾分类等绿色行为激励。谋划研究公共机构碳普惠交易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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