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1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已经2025年7月9日第2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5年7月17日
为适应“双碳”战略目标新要求,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我国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整合优化原有节能审查制度基础上,首次将碳排放评价正式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准入管理核心环节的重大制度创新。
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