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方面。2015年以来,国家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在《暂行办法》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并上 报至国务院审议,在2016年被列为立法计划预备项目,目前正在加快推动出台。与此同时,“碳排放核查管理办法”、“碳排放交易和注册登记系统管理办法”、“碳排放配额总量设定和分配技术指南”等相关配套规章和技术规范也正在积极筹备中。
配额分配方面。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研发了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和航空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方法及全国碳市场配额总量设定方法,编制了《全国碳排放权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底获国务院批准。以发电行业为例,主管部门委托支撑机构根据发电机组的装机容量和类型、生产条件、燃料品种等,研发了11条二氧化碳排放基准线。 2017 年 4-5 月,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下,就电力、电解铝、水泥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排放配额分配方法在四川、江苏两省进行了试算和培训,并根据试算结果对配额分配方法进一步修改完善。
数据报送方面。目前,国家主管部门已经出台了24个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分别于2016年1月和2017年12 月组织了两轮数据报送工作。特别是在组织第二轮数据报送工作中,对重点排放单位制定和实施碳排放监测计划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些技术规范基本满足了现阶段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算和报告需求,下一步将根据使用情况进行修订完善。另外, 国家主管部门还出台了排放数据核查的参考指南和相关规定指导数据报送,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第三方核查机构管理办法和信用联合惩戒规定,进一步规范核查工作。
系统建设方面。目前,与排放数据报送相关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直报系统的研究及建设”项目正由国家气候战略中心牵头承担,现已完成系统总体架构、业务流程、数据流向、网络拓扑等核心设计工作。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则分别由湖北省和上海市牵头承建,北京、天津、重庆、广东、江苏、福建和深圳共同参与建设和运营。国家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这两个系统的管理办法与技术规范,并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监管。
自愿减排市场方面。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已于2015年1月上线运行。截至2017年3月,经公示审定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累计已达2871个,备案项目1047个,实际减排量备案项目约400个,备案减排量约7200万吨CO2 当量 (tCO2 e)。为进一步规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审定和减排量核证,提高管理效率,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CCER 暂缓受理备案申请公告》,暂缓受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备案申请,并着手组织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为尽早将CCER纳入全国碳市场创造条件。
全国碳市场建设已进入“快轨道”,碳市场将承担温室气体减排最重要的角色,包括准入门槛下降、企业数量大幅增加、配 额分配进一步收紧等。未来几年全国碳市场将担负起两个重任:一是扩大碳交易体系的覆盖范围,实现更大幅度的温室气体排放; 二是保持碳价的稳定上升趋势,刺激低碳技术的投资与应用。下一步将以本次机构改革应对气候变化职能转隶生态环境部门为契机,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打通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改革方向,全国碳市场建设将重点研究落实碳排放控制与大气污染的协同 治理,保障应对气候变化各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