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配额(CEA)
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19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公告 2021年 第21号)中明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为碳排放配额,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时增加其他交易产品。碳排放配额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价格”为计价单位,买卖申报量的最小变动计量为1吨二氧化碳当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计量为0.01元人民币。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沪环境交[2021] 34 号)中明确,碳排放配额交易应当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可以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协议转让包括挂牌协议交易和大宗协议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