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26年1月1日起,欧盟《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条例》(Regulation (EU) 2023/956,“CBAM”)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欧盟进口商自2027年起需要为其于2026年进口的钢铁、水泥、化肥、铝、氢和电力(“CBAM覆盖产品”)购买与其碳排放量相当的CBAM证书,并于每年9月30日之前统一申报上一年所进口CBAM覆盖产品的碳排放量、清缴对应的CBAM证书。CBAM证书将于2027年2月1日起首次开始销售。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介绍,CBAM的运行方式是:CBAM适用于进口到欧盟的货物中的实际内含排放,其确定方法与欧盟境内生产同类货物时根据 EU ETS 报告排放的方法一致。从2026年CBAM 最终生效起,欧盟进口商将购买 CBAM证书,对应的是如果这些货物在欧盟碳定价规则下生产所需支付的碳价。反之,如果非欧盟生产商已在第三国为进口货物的内含排放支付了碳价,则该相应成本可从 CBAM 义务中完全扣除。
简而言之,被纳入范围的产品在出口欧盟时,须补足与欧盟内部生产相同的碳成本,缴纳相应的CBAM证书费用。目前,进口至欧盟的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与氢六大类产品已被纳入欧盟碳关税征收范围。
按照欧盟安排,以年为周期,2026年CBAM覆盖的进口产品将在随后一年内完成核算,2027年是正式清缴碳成本的起点。4月7日,欧盟公布了碳排放交易证书的首个官方价格,2026年第一季度CBAM证书的价格定为75.36 欧元/吨二氧化碳当量。
CBAM等国际碳管控政策全面落地,形成了针对我国外贸产业、外向型经济的直接碳约束。为帮助外贸企业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厘清CBAM政策要求和应对方法,外贸发展事务局组织清华大学天工智库专家编写了《欧盟CBAM知识问答(第一期)》,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各商协会和广大外贸企业参考。
问答围绕国内钢、铝、水泥、化肥、氢等对欧出口企业高频实操疑问,拆解20项核心合规规则,厘清申报时限、产品范围、碳排放核算、核查、绿电作用、贸易商权责等关键实操要点。


